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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限行!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来源: 河北交通广播  
2020-11-18 16: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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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取消限行,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石家庄市藁城区定于11月18日1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不再执行限号规定。

  接《石家庄市藁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于11月18日14时将重污染天气应急Ⅱ级应急响应解除。

  我大队按照藁城区“大气办”通知要求决定:藁城区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后不再执行限号规定。

  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11月18日

  截至目前,我省以下这些地市也都发布了重污染天预警响应解除的通知——

石家庄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 市直相关部门: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18日受冷空气和降水影响,我省扩散条件自北向南逐渐好转,中南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此次污染过程结束。

  根据省《关于解除区域一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20〕166 号),经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研判,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石家庄市定于11月18日1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唐山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11月18日起我市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步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18日12时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全市要继续按照《唐山市2020-2021年度秋冬季空气质量强化保障措施》执行各项减排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沧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1月18日起,我市将有东北风3-4级,气温逐渐降低,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好转,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1月18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2020年11月17日

衡水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局与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市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11月18日起,受较强冷空气和降水的共同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转好,我市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上级要求,经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衡水市定于11月18日12时解除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邢台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环境气象中心和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联合会商,11月18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我市扩散条件转好,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11月18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定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8日,受冷空气和降水影响,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经市政府批准,定州市于2020年11月18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关键词: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责任编辑:裴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