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河北省安委办下发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省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河北省将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日前,平山县森林消防大队在进行防灭火演练。 河北日报记者 潘文静 摄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气温逐渐转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气集中,致灾因素增多。近十年,河北省冬春季共发生火灾4.08万起,火灾起数比夏秋季上升45.4%。
河北省安委办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省安委办部署了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6项重点工作,即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开展风险隐患综合整治,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强化灭火救援组织。
河北省安委办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分系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对当前和全国两会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函告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职、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冬春期间,各地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据悉,河北省将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或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地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记者 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