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满意度年均增幅8%
“你好,你的运输车辆造成路面环境严重污染,需要罚款、暂扣车辆。”日前,在处理一起渣土车污染路面环境案件中,石家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主动向当事人出示合法有效的执法证件,并通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情况进行了全程记录。
这一幕,发生在河北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以后。“三项制度”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简称。2017年,国务院将河北确定为全国唯一在省、市、县三级同时开展“三项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随着“三项制度”改革在河北持续深入推进,执法工作更加严格规范透明。第三方评估数据显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已从2015年的44.42%上升至2019年的77.30%,年均增幅达8%。
“实践中,执法不透明、不公开、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最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河北省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事项、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和自由裁量基准等行政执法的基本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据介绍,河北省已经建成以省级执法公示平台为主体,以各市县各部门网站公示专栏为辅助,上下联动的行政执法公示矩阵。河北省还对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实行全文公示,倒逼执法机关提高执法水平,避免同案不同罚。目前,全省共建立执法公示专栏4000多个,事前公开信息56万项,事后公开执法结果1600多万项。
除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也十分重要。为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这一目标,河北省着力规范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统一全省行政执法案卷格式文本,统一执法案卷编号规则,健全案卷归档管理制度,编制执法音像记录指南,出台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划分执法记录装备配备等级。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可以确保实质上的公平。为此,河北省出台了一系列规定,明确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例不少于执法人员的5%,这一规定被国务院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意见所采纳,在全国推广。目前,全省共有法制审核人员1.6万余人,占执法人员的8%,基本满足法制审核工作需要。
此外,河北省还分开设置行政执法的办理机构、审核机构、决定机构,实现“办、审、定”相分离。全省法制审核纠错率从2018年的5.22%降到2019年的2.48%。
伴随着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在授予乡镇和街道执法“金箍棒”的同时,必须要配套建好规范行政执法的“紧箍咒”。今年7月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规范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在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现在,全省已有2249个乡镇和街道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队,可行使87项行政处罚事项、199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说,今年河北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乡镇延伸工作,力争实现省市县乡“三项制度”四级全覆盖。(河北日报记者 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