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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新媒体集团关于采购有声数字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公告

来源: 长城网  
2020-12-21 09: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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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现公开选定有声数字产品及相关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需求说明

  1、技术要求

  (1)音频文件格式为MP3、视频文件格式为MP4;

  (2)参与音视频录制人员须为具有普通话一级甲等资质的播音员、主持人,具备播音员主持人证书;

  (3)音视频文件声色自然、画面清晰、无杂波、无杂音,音量适中饱满;

  (4)成品音视频文件中文字读音要求吐字清晰,准确无误,播读断句正确,情绪饱满,无政治失误,无错别字,感情流畅,声音自然;

  (5)成品音视频应进行完整配乐,应根据不同主题,选择不同的音色和配乐效果,充分体现核心内容、突出主题;

  (6)对健康、教育、文化、管理、农业技术、普法等稿件内容理解到位,参与录制人员不能使用大学生或志愿者爱好者,需提供录制人员名单以供后期核查。

  (7)数字有声作品总量不少于1000部。

  2、版权要求

  提供的音视频内容须体现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具有相应的版权。

  3、品质要求

  (1)内容应为健康、教育、文化、管理、农业技术、普法等对农适用的“有声读物”;

  (2)自行提供专业录音棚,专业录音设备及音视频合成设备、软件,确保产品无瑕疵、有品质,均达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端播放要求;

  (3)对“有声读物”的播放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定期更新,确保主旋律方向,且根据地域和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拓展不同的服务内容。

  二、报名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2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标准及限价

  服务标准应符合功能需求要求和技术要求。控制限价:人民币45万元。

  四、材料报送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12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材料邮寄或送至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天翼路交口河北互联网大厦A座1618室 。

  4.2报送材料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明(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4)报价单(对我方基本情况及要求的满足偏离表);

  (5)售后服务承诺;

  (6)版权证明材料(音视频类录制项目与主持人签订的声音版权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要求密封的比价材料,询价单位将予以拒收。

  五、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密封于文件袋中,密封处骑缝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报价单位应承担其参与此项工作(包括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采购单位对上述费用的产生不负任何责任)。

  (3)报价单位应按要求填报服务报价。不清晰、不明确的报价将被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而被拒绝。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冀伟

  联系电话:0311-89867591

  长城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1日

关键词:长城新媒体,公告责任编辑:高琳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