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完善省本级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政策。记者 李丽钧 摄
长城讯(记者李丽钧 通讯员 党彦威 何菲)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进一步完善省本级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政策措施,从2021年3月1日起,按照病种统一、分层保障的原则,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慢性病保障范围,将省本级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慢性病病种范围扩大到38种,基本涵盖了目前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病种范围,按不同人群医疗保险缴纳标准的差异,合理确定病种年度限额,实现了省本级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政策全覆盖。
据了解,河北省省本级职工虽然建立了门诊统筹制度,一定程度缓解了门诊用药负担,但存在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较低、慢性病认定准入标准较高、病种范围少等问题,为增强医保制度的普惠性、公平性,切实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出台措施,将省本级参保职工病种范围进行统一调整,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4%补充保险参保人员、公务员补助参保人员慢性病病种统一为38种。门诊慢性病新政策实施后,将惠及现有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3.81万人、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22万人。
河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结合省本级基金收支情况,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强全省职工医保基金管理,提升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