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出席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主席台。
今天我们高兴的邀请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占军先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 李冀闽女士,由他们介绍我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以来亮点工作,并回答记者关心关注的问题。
首先请徐占军先生做介绍。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我是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占军,今天由我对保定中院近期亮点工作进行新闻发布,通过咱们新闻媒体平台向人民群众详细介绍一下2021年开年的短短两个月以来保定中院各项工作取得的一些成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奋进“十四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保定中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服务保障市委“11258”总体要求为主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乘势而上,勇开新局,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第一个亮点工作是保定中院荣获全国法院“数助决策”整体示范应用一等奖
保定中院深入开展司法大数据研究,近期连续发布审判态势月报、要报、决策参考、深度分析报告十余篇,构建汇聚百万数据的“数助决策”成果矩阵,为审判执行护航,为司法为民助力,为廉洁司法预警,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成功打造“反映灵敏、研判精准、措施有力”的司法大数据“保定新模式”,荣获全国法院“数助决策”整体示范应用一等奖。
新闻发布会现场。
保定中院的“数助决策”工作,找准了司法大数据服务科学决策的“落脚点”,充分挖掘司法大数据作为经济社会“晴雨表”和社情民意“风向标”的作用,助力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找准了司法大数据与审判执行工作之间的“连接点”,运用大数据妥善应对案件审理、裁判和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全面审视和分析社会矛盾的分布、构成与特征,提前做好诉讼风险预警防范,切实提升司法质量和效率;找准了司法大数据监督审判权力运行的“着力点”,构建以“审判流程系统为主线、以立案风险拦截系统为入口、以四类案件标识系统为依托、以庭审智能巡查系统为手段、以审判风险防控系统为支撑”的全流程“五维”信息化监管体系;找准了司法大数据服务群众需求的“契合点”,对于审判中发现的关系重点民生领域的矛盾纠纷,通过司法大数据分析向有关部门进行预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经验做法获得最高院、省法院及保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大力肯定。保定市委研究室专门对保定中院“数助决策”工作进行调研,形成《保定中院缘何荣获全国一等奖——关于保定中院“数助决策”的做法与启示》的调研报告,以《决策参考》方式下发,供保定市各单位学习借鉴。
第二个亮点工作是保定中院创新打造“三个一”工程,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保驾护航
这里所讲的“三个规定”分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出台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保定中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精准施策、重拳出击,创新打造了“三个一”工程,即“一个平台、一个场所、一个明示”。2021年1月15日,保定中院在全国率先上线了“法院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联络通讯平台”(简称“12368通讯平台”),同时明确规定了关于会见场所、回避明示等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法院工作人员线上、线下的接触交往行为和履职行为,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全面落实。
保定中院同时出台了《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管理办法》,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线上、线下接触交往行为和履职回避行为等三个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为保定中院推进“三个一”工程阐明了行动纲领,倒逼“三个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保定中院创新打造“三个一”工程,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保驾护航的做法相继受到省法院、市委、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省法院发文通报表扬并转发经验做法。
第三个亮点工作就是保定中院加强法官负面行为管控,提升审判权力运行监督
为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保定中院敢于刀刃向内,找准改革切入点,于2021年1月29日在全省率先上线“法官负面行为预警系统”,加强对审判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一)以信息科技为支撑,增强新时代司法监督管理效能
该系统紧盯法官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负面行为,对法官上诉改判、发回重审、抗诉改判、再审改判、办理瑕疵案件、超审限、长期未结、流程节点违规、被纪检督察处罚等负向指标进行智能监管,为法官打分并根据分值进行自动预警,用科技手段为司法监督管理赋能。
(二)以自我革命为导向,开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新征程
通过该系统,自动采集、如实记录法官负面行为和违规操作的真实情况,为执法办案划定了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同时,将法官负面得分情况直接纳入其个人业绩档案和绩效考核,按规定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警示、扣发绩效奖金、限制法官文书签批权、中止法官职权、暂停晋升法官等级和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责令退出法官员额等创新措施,让内部监督“长出牙齿”,确保打造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法队伍。
(三)以负面管控为抓手,健全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通过该系统实现对法官的司法活动全程记录、负面行为自动留痕、违规操作主动预警,并将每一名法官的得分排名情况按照“绿色合格、黄色预警、红色异常”的不同级别进行直观展示,不断提升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水平,推动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司法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保定中院大胆创新,加强法官负面行为管控,提升审判权力运行监督的做法受到省法院、市委、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和推广。
第四个亮点工作是保定法院严惩虚假诉讼,助力诚信社会建设
2020年全省法院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在此基础上,保定中院决定2021年再用半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虚假诉讼和提供虚假诉讼证据行为专项活动,对2021年1月1日后发生的所有虚假诉讼及提供虚假诉讼证据的行为进行全面彻底整治。
重点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虚假诉讼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度高的其他虚假诉讼案件,特别是民间借贷、离婚析产、保险理赔,司法确认、企业破产、追索劳动报酬、公司分立合并、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劳动争议等领域内各类虚假诉讼案件;证人故意向法庭提供虚假诉讼证据的行为;委托诉讼代理人故意向法庭提供虚假诉讼证据的行为。
近期中院宣传部门已向社会公布了保定法院对部分案件中进行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分别作出罚款、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情况。
全市法院主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击和惩戒不诚信的滥诉行为,倡导社会诚信观念,不断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实现对虚假诉讼的源头治理的相关做法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各位媒体朋友们,2021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和“三基”建设年活动,坚持人民至上,严格公正司法,坚持系统观念,深化改革创新,坚持正风肃纪,从严教育整顿,始终做到强势开局、增比进位、创新突破、实干争先,为构建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精心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中的品质生活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这里我向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发出诚挚的邀请,邀请大家关注、监督法院工作,向我们提出您宝贵的意见建议。在这里也公布一下保定中院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新闻媒体朋友们可以联系中院宣传处,拨打12368转宣传处或拨打0312-3103124;涉及案件信访问题的可以联系中院立案二庭,拨打12368转立案二庭或拨打0312-3103308;涉及干警违纪违法的可以联系中院督查处,拨打12368转督查处或拨打0312-3103090,也可以登陆保定中院官网给院长信箱留言。
谢谢大家!
媒体席。
谢谢徐占军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举手示意,叫到后,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和本人姓名,再提问,谢谢。
保定晚报记者。
问题1:徐书记您好,请详细介绍一下什么是“数助决策”?“数助决策”有什么作用?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占军:“数助决策”是以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数据为基础,依靠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对海量司法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反映审判管理情况,揭示司法案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关联,为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及法院管理提供科学参考的创新治理举措。
“数助决策”有以下主要作用:(1)通过对“经济社会运行”司法指数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定期评估全市整体经济社会运行质量;(2)通过对社会治理领域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进行数据分析,可以预警风险,助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服务社会治理;(3)通过广泛应用司法大数据,应对案件审理、裁判和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助于服务审判执行,提升司法质效;(4)通过依托大数据分析,可辅助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现代化。
保定中院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大数据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促进行政数据、公共服务数据、司法数据多位一体高度融合,互联互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莲池周刊记者。
问题2:刚才介绍了保定中院“三个一”工程,请问目前使用情况如何?
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李冀闽:“三个一”工程目前已在保定中院运行了将近2个月,“三个一”工程中的12368通讯平台,从1月15日开通以来,接到群众来电4800余次,通话录音时长6500余分钟,法院工作人员使用12368热线联系诉讼当事人或代理人3600余次。(截止3月8日数据) 保定中院计划于3月中旬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广运行。
一点资讯记者。
问题3:刚才发布词中介绍了法官负面行为预警系统,请详细介绍一下研发该系统的意义?
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李冀闽:大家知道,2月27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京召开;3月2日,最高院召开了全国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同一天省法院立即以视频形式召开全省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同时根据市委决定从3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
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背景下,保定中院为了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对审判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大力弘扬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提前筹划,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上线了法官负面行为预警系统,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涵养清风正气。
燕赵都市报记者。
问题4:刚才徐书记介绍了全市法院开展打击虚假诉讼和提供虚假诉讼证据行为专项活动,请问取得了哪些成果?保定法院为有效防止虚假诉讼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占军: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确定虚假诉讼案件34件,确定疑似虚假诉讼案件32件,已对进行虚假诉讼的10个主体处罚金额合计45万元,追究刑事责任2人,认定职业放贷人41个主体。(截止3月8日数据)
采取的相关措施有:2020 年6月9日,中院引进了“套路贷虚假诉讼风险预警系统”。依据大数据中原、被告的关联案件,自动统计被告缺席指数、被告完全同意原告的诉讼主张案件数、借款本金累计金额、合同约定利率高于法定月息的案件数、原告诉讼频次等要素并形成“人员画像”,自动提示该人员所涉案件的风险级别。涉及到具体案件的,则根据案件原被告的基本信息、立案时间、结案时间、诉讼标的、结案形式、案件的承办人等要素自动形成“案件画像”,并自动确定该案件风险的级别以及套路贷或虚假诉讼的概率。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虚假诉讼的概率、提高办案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对已有的立案风险拦截系统进行更新。该系统也是中院独立开发的。通过审判系统大数据能计算出所立案件的诉讼风险,其目的是在立案阶段准确识别、提前获知各类立案风险,做出准确的立案判断,采取有效的前置措施将立案风险有效拦截在办案系统之外,同时能为办案法官提供准确的风险预警。
还有就是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审判管理部门、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局、督查处等部门全员参与,无论哪个庭处室在日常业务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均能做到信息共享,集思广益、多措并举,保证了专项活动高效开展。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还有什么关注的问题,欢迎会后到市法院采访。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