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李丽钧)为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规范省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管理和运作,《河北省省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3月1日省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关键词: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省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责任编辑:庞晓龙
长城网讯(记者 李丽钧)为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规范省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管理和运作,《河北省省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3月1日省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