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出席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主席台。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医疗保障民为本 带量采购惠民生”,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晓彤先生;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杨立军先生;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王树茂先生,由他们介绍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关注的问题。
首先请段晓彤先生做介绍。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市医疗保障局组建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坚持向改革要红利,以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为突破口,着力化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等焦点问题,常态化、制度化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显著降低,患者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充分发挥了医保战略购买作用,切实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以来,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虚高价格,节约医保基金并为群众减轻负担约3.3亿元,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两年来,国家、省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及配套政策在我市落地实施,同步执行医保报销支付标准。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一、抓好跟进落实,药品集采取得新成效
我市已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三个批次,共涉及药品112个品种,涉及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疾病、精神疾病、抗感染等多个治疗领域,平均价格降幅54%。跟进落实省级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两个批次,共涉及药品20个品种,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消化道溃疡等。其中,“两病”采购降幅42.2%,“三明联盟”采购降幅69.5%。节约医保基金并减轻群众用药负担2.5亿元。
(一)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
常态化落实三批次国家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执行情况超过预期。带量采购最直观的影响就是药品价格明显下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已走向常态化运行。平均价格降幅54%,最大降幅97.6%,全市患者的药费负担明显减轻。
第一批药品集采2019年7月1日在我市落地执行,2020年6月30日,第一个采购周期结束,平均完成年度采购量432.6%,超额超量完成任务,为患者减轻用药负担约8600余万。2020年7月1日起,国家第一批药品集中采购进入第二个采购周期,25种药品在第一个采购周期降幅52%的基础上,再降约27%。
第二批药品集采2020年4月1日在我市落地实施,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配套政策。中选的32个品种平均降价幅度72.8%,预计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支出1.03亿元。
第三批药品集采2020年11月1日在我市落地实施,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配套政策。共有55种药品平均降幅73.2%。预计减轻患者负担4201万元。
自三个批次国家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以来,国家已经实现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常态化运行。目前国家正在组织开展第四批药品集中采购,这意味着接下来将会有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惠及我市患者。
(二)跟进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情况
1.积极参与跨省区域联盟集中采购
我市积极跟进“三明联盟”非一致性评价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积极响应省级和跨区域联盟带量采购,减轻了城乡居民“两病”患者的用药负担,对非一致性评价药品的带量采购进行了有益探索。
我市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三明联盟”集中采购结果。7种中选药品平均降幅69.5%,单品种最大降幅91.6%,预计减轻患者用药负担2556.51万元。本次集采打破部分未过评仿制药价格居高不下的局面,打通药品流通的区域壁垒,不仅进一步做实做强联盟合作,也是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成果的有益延伸和巩固。
2.跟进落实河北省“两病”集中带量采购
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2019年11月,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保基本、可持续、惠民生、推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为切入点,探索完善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保障机制。
2019年12月25日,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政策正式在我市落地见效。本次“两病”用药集采中标的13个品种平均降幅达41.63%。
这项政策的出台,已为我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带来切实保障,进一步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2021年3月,河北省已与京津就两病药品制发了联合带量采购工作意见,就非洛地平等8个品种联合带量采购,填报了未来一个采购周期的实际需求量。
媒体席。
二、扩大集采成果,耗材集采取得新突破
自2020年10月1日起,人工晶体共有44个产品中选。预计减轻患者负担680.25万元;2021年1月1日起,冠脉支架价格从均价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国内产品平均降价92%,进口产品平均降价95%,均价每只700元的冠脉支架将已在我市17家医疗机构为患者使用,预计节约医保基金并减轻群众负担7500万元。目前,省局已安排部署了人工关节类、脊柱类、创伤类等高值医用耗材和京津冀冠脉扩张球囊类医用耗材等联合带量采购填报需求量工作。
三、以人民为中心,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集采工作
医保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定不移地推进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加快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保持工作节奏,回应群众关切,持续不断扩大集中带量采购覆盖范围,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新闻界的朋友们!
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中央深化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健康为根本,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锐意创新、攻坚克难,坚定不移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常态化、制度化跟进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谢谢段晓彤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举手示意,叫到后,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和本人姓名,再提问,谢谢。
保定电台记者。
问题1:请问我市医保部门如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杨立军:市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健全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全省统一开放的药品集中采购市场,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一是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根据临床用药需求,结合医疗保障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合理确定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范围,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二是坚持市场主导,促进竞争。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企业以成本和质量为基础开展公平竞争,完善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三是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明确采购量,以量换价、确保使用,畅通采购、使用、结算等环节,有效治理药品回扣。四是坚持政策衔接,部门协同。完善药品质量监管、生产供应、流通配送、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市场监管等配套政策,加强部门联动,注重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网易新闻记者。
问题2:请问为什么集中带量采购能够促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大幅下降?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王树茂:
一是带量采购、招采合一。集中带量采购的核心就是真正实现了带量采购、招采合一,明确采购标的量,给予中选企业稳定的市场预期,有利于其根据采购量自主报价,真正实现量价挂钩、以量换价,中选产品不必再为临床使用而营销,压缩了流通环节水分,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挤掉了虚高空间。
二是直接结算,降低成本。我市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由对应的市或县级医保经办机构按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周转金,确保及时结算货款。据统计,我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货款30天结清率达到100%,显著降低了企业资金成本,为降价留出了空间。
三是规模效应,提升效率。集中带量采购可以使得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通过一次性集中交易获得规模化采购订单,有利于加速行业整合,构建集约化格局,促进企业提升产能利用率,通过规模效应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
河北共产党员网记者。
问题3:如何确保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杨立军:医疗机构是中选药品配备使用的责任主体,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按采购合同完成约定采购量。为确保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一是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限制为由限制进院;二是医疗机构在医生处方信息系统中设定优先推荐选用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的程序,临床医师按通用名开具处方,药学人员加强处方审核和调配;三是加强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同一通用名未中选药品、中选药品可替代品种的配备使用监测;四是将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纳入定点协议管理并作为医保总额指标制定的重要依据。
保定晚报记者。
问题4:请问,药品和医用耗材实施集中带量采购后相对应的医保政策有没有变化?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王树茂:自2019年国家和省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后,在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的前提下,相应完善了相关医保配套政策。
(一)建立健全结算回款制度。一是在确保回款制度建设上,医疗机构应承担采购结算主体责任,按采购合同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药品货款的医疗机构,按照政策规定给予预警,预警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回款的,暂缓拨付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二是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基础上,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预付机制,合同签订后,医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机构向企业支付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款的周转金,专款专用。
(二)做好中选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协同。对医保目录内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医保支付标准。将中选人工晶体和冠脉支架等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统一医保支付限价管理,妥善做好集中采购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
(三)完善对医疗机构的激励机制。对因集中带量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作为医疗收入,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完成约定采购量且考核合格的,结余资金返还定点医疗机构。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还有什么关注的问题,欢迎会后到市医疗保障局采访。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