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六个重点领域 推动价费政策落地
河北省开展治理涉企收费专项行动
按照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分工和市场监管总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各项价费政策落地,4月6日,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聚焦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抽查检查行政事业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公用事业企业和商业银行等收费领域,大力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重点关注城市道路占用费、不动产登记费和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等领域的收费行为,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标准收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不执行收费减免优惠政策收费,行政机关将职权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进行收费或转移到其他单位进行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中介机构收费。以检查为手段推动各类中介机构公开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重点对具有一定行政资源和垄断性的中介机构开展检查,主动联合行政审批、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利、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深入调研摸底,重点规范行政机关指定或推荐中介服务机构、将其自身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中介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行政审批、补贴申领等过程中既充当“裁判员”又充当“辅导员”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行为。
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摸清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底数,联合开展抽查检查,形成监管合力。重点对具有法定职责、承担行政部门委托或授权职能、与政府部门尚未脱钩的行业协会进行抽查,严厉查处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借助行政权力搭车收费,以及将政府部门委托事项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为。
交通物流领域收费。重点查处机场、铁路领域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秦皇岛、唐山和沧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关注海运价格动态,加强海运口岸收费监管,督促港口服务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船代、货代、堆场、报关等中介机构和港口、检验检疫环节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重点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安装、验收接入、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指导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全面落实价格收费公示制度,督促停止收取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着力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商业银行收费。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抽查检查,重点查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利用贷款优势地位转嫁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不落实国家及总行层面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行为。检查过程中要推动商业银行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商业银行自查自纠、退费整改,主动为企业融资减轻负担。(来源:河北日报记者 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