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4月22日起,河北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
《通知》明确,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不受户籍地限制,全省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均可受理申请。
《通知》规范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程序,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按照异地代收代办方式,统一使用全国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受理地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时将残疾人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信息录入全国系统,并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受理地应在收到办理结果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享受补贴政策的类型及标准由业务属地负责解释;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起由业务属地计发补贴。
据悉,河北各级民政部门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建立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通过互联网与残联部门数据比对共享,能够通过数据比对和共享获得残疾人证办理情况等权威数据的,受理窗口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将受理材料在全国系统中留存,不需接收、转寄纸质材料,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同时,各级民政部门定期动态核查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准确性,会同残联加强“跨省通办”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复核机制,完善纠错容错机制,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残疾人的残疾状态、纳入低保情况、生存状态等开展定期动态核查,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为补贴“跨省通办”工作提供数据核验基础。(记者 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