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张石等地近期风雹灾害,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提示函
精准施策 有效防范应对汛期自然灾害
日前,河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对张家口、石家庄等地近期风雹灾害的提示函》。根据提示函,当前,河北省已进入汛期,气候变化差异大,极易诱发各类自然灾害,形势严峻复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汛期救灾工作部署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确保救灾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提示函指出,6月1-3日,受冷空气影响,石家庄、张家口、保定、衡水、邯郸、邢台等地遭受风雹灾害。受灾人口21952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7942.01公顷,一般损坏房屋115间,直接经济损失9359.02万元。据省气象局预测,6月份全省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大部地区气温较常年偏高0.5℃-1℃,月内全省还将有3次降水过程,分别出现在15-16日、20-21日、24-25日,其中大部分降水过程都可能伴有大风、雷电等气象过程。
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提示,未受灾地区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做好汛期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上来,全面落实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防灾减灾救灾责任;完善预案和措施,将救灾任务逐级落实到乡(镇)、村(社区)层面和部门(单位)行业系统,认真做好汛期救灾和物资保障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备灾工作,及时补充完善应急抢险物资和救灾物资;加强灾害信息员培训,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统计、报告和处置突发灾情;特别关注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折不扣落实好受灾群众救助政策;加强政策性农房保险宣传,联合承保机构通过印发“明白卡”、张贴海报、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确保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受灾地区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核查灾情,做到实事求是。建立受灾人员和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台账,为开展因灾救助提供依据;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加强与气象、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涉灾部门的灾情会商;相关行业部门要及时开展减灾救灾工作,积极鼓励、组织受灾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和恢复重建,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防范次生灾害。指导做好损毁设施、倒损民房等恢复重建工作,确保交通通信畅通和电力供应,全力组织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记者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