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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地铁:7月20日起,电动车和超容量充电电池不许带上地铁

来源: 石家庄轨道交通微信  
2021-07-17 10: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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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亲们!广大乘客们!石家庄地铁提示您:自7月20日起,电动车及标称容量之和超过20000mAh的各类充电电池不允许带上地铁啦!

  近年来,各地发生多起电动车起火事件,市民对携带电动车进入公共场合的安全隐患愈加关注。地铁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空间较为密闭,如果发生电动车起火险情,造成的危害可想而知。

  为保障石家庄地铁运营安全,为市民出行创造良好安全的乘车环境。根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结合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各城市地铁经验做法和《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实施情况,石家庄市公安局会同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根据目录最新规定,自2021年7月20日起,各类充电电池驱动车辆,各类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电动平衡车等(残疾人使用电动轮椅除外),以及标称容量之和超过20000mAh的各类充电电池,将禁止携带进站乘坐地铁。

  请广大乘客注意,如需乘坐地铁,不要携带以上品类进站,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地铁服务热线:0311-66526666

关键词:石家庄地铁,电池责任编辑:裴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