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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新闻办
“河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来源: 长城网  
2021-07-20 08: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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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何珊摄

  7月16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贾文雅向大家介绍“两个目录”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并与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张永平、河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苏宝霞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田德锋主持。实录如下: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田德锋。记者何珊摄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田德锋: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

  欢迎出席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了《河北省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河北省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贾文雅先生 ,请他介绍“两个目录”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同时,我们还请来了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谷先生,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张永平先生、河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苏宝霞女士,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贾厅长作介绍。

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贾文雅。记者何珊摄

  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贾文雅: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正值三伏酷暑,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7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河北省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河北省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今天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这两个目录的相关情况。

  第一个向大家介绍的是:公布两个目录背景和意义

  大家可能听说过,曾经出现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一些让老百姓头疼的无谓证明。正是为了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烦、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近日,河北省政府公布的《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重要举措。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来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我们可以这样简单地理解,就是在这项制度全面推行之后,我们去政府机关办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行政事项时,再也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明材料,你只需要签署一份表示符合相关条件的承诺书,政府机关就会为你办理相关事项。这份承诺书的主要内容就是,你要表示符合办理这件事要求的条件,并愿意为自己所作出的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因为办理某项业务,办事机关需要你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没有实行告知承诺制之前,你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你家不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起来将非常不便。但现在实行告知承诺制之后,你只需要填写一份告知承诺书,承诺自己没有犯罪记录,办事机关就可以据此给你办理该项业务。这种方式可以让社会公众和企业减少办事环节,节约办事时间,避免了过去“事难办、脸难看”的现象。政府也能够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将主要精力放在监督和管理上。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在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9年,我省雄安新区和廊坊市被列为全国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单位,确定了“无犯罪记录证明”“思想品德鉴定”等28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试点事项,通过承诺方式办理了3500余件证明事项,取得了良好成效,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普遍认可,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2020年12月19日,我省在全国率先印发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此次两个目录的公布,不仅标志着我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从试点到全省推开,更意味着河北在破解市场和民生领域痼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第二个向大家介绍的是:两个目录的有关情况

  从公布的两个目录来看,《河北省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一共有42个事项,划分为9大类,分别是:公安、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司法行政和其他领域;《河北省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一共有225个事项,划分为13类,分别是:公安、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金融监管、民政、司法行政、教育和其他领域。在同一领域内的证明事项,按照事项名称和用途再进行分类排序。这种分类方式简洁直观,有利于社会公众查询证明事项。

  在梳理两个目录过程中,我们主要遵循了三个原则:一是事项法定。严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将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依据的,排除在证明事项之外;同时,将法定证照、文书、合同凭证类,批文、资质及前置审批类材料等,也排除在证明事项之外。二是全面准确。坚持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以各市和省政府各部门为责任主体,所有行政机关全程参与,做到了全覆盖式梳理,确保梳理工作无死角、证明事项目录无遗漏。三是能实行尽实行。根据我省《实施方案》要求,我们突出最大限度利民便民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办事创业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对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证明事项,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能实行承诺制的,全部实行承诺制。同时,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证明事项,没有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也没有实行告知承诺制。

  我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田德锋:

  感谢贾厅长的权威发布。下面开始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回答记者提问环节:

  一、河北工人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请问行政机关在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过程中,采取什么方式来核查承诺信息的真实性?

河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苏宝霞。记者何珊摄

  河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苏宝霞: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行政机关在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过程中,主要是在事中、事后通过线上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的方式来核实承诺信息的真实性,在核查方式上要优先使用各级各类信息共享平台,通过跨地区跨部门信息系统业务协同和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开展在线核查,也可以通过检查、勘验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

  无法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完成事中事后核查时,这些信息由其他行政机关掌握或者知悉的,可以按照河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河北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协助核查办法(试行)》,提交协助核查函,请求掌握这些信息的行政机关或者相关单位予以协助的方式进行核查。

  《核查办法》规定了行政协助核查的定义和实施条件,协助核查单位的义务、实施的具体方法步骤,要求行政机关和协助核查单位要建立制度,明确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规定了实施过程中出现争议的解决办法。谢谢。

  二、河北日报:交通运输领域现行证明事项有什么变化?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谷。记者何珊摄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谷: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目前,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现行证明事项共11项,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的2项外,其余9项证明事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例如,此前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需要向我省各市、县行政审批局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提供“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今后申请人如果愿意作出承诺且符合其他相应条件,就可以与各市、县行政审批局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签订承诺书,不再提供“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这相当于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申请人用承诺替代证明,快速办事。由原来的“申请人先到公安交警部门开具证明,再凭证明到各市、县行政审批局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办事”,改变为“申请人向各市、县行政审批局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承诺自身已符合条件,我们依据承诺办理事项并向公安交警部门单位核查”,从而达到“减证便民利企”的目的,真正方便群众办事。本次交通运输领域对9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不意味着这些法定证明都不要了,而是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与其他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等方式加强事中检查、事后核查,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谢谢。

  三、河北广播电视台:就业社会保险领域服务事项关系民生,人民群众高度关注,请介绍一下人社领域如何落实好承诺制有关要求?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张永平。记者何珊摄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张永平: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人社工作涉及就业服务、社保经办、劳动关系等方面,服务窗口多、服务事项多,群众关注度高。2019年以来,按照省政府和人社部要求,我们分两批取消了116项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社保经办、人事考试等领域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这次公布保留的22项证明事项中,有8项实施告知承诺制。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告知承诺制落地实施:

  一是健全完善告知承诺制各项制度。编制证明事项工作流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统一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文本将通过各级办事大厅、网站和办事平台对外公布,方便办事群众看得懂、查得到、拿得到。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核查。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对涉及参保人员过世后社保待遇发放等告知承诺事项,我们将通过大数据比对、部门间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承诺人作出不实或虚假承诺的,将依法处置,并纳入信用记录。

  三是强化信息联通和部门数据共享。我们将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民政、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互通,加强业务协同和行政协助,推动更多业务数据实现部门间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谢谢大家。

  四、长城新媒体集团: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中,司法行政领域有哪些事项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

河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苏宝霞。记者何珊摄

  河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苏宝霞: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司法行政领域这次列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共3类8项,包括律师类、司法鉴定类、基层法律服务类的行政许可事项。

  律师类事项包括3项:一是办理律师执业许可、变更执业机构许可需要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二是办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需要提交的单位出具的同意继续从事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三是办理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需要提交的申请人工作经历、执业经历证明。

  司法鉴定类事项包括2项:申请司法鉴定人登记,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交的两个证明,一是未受刑事处罚证明;二是未受开除公职处分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类事项包括3项:一是办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负责人需提交的三年以上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历的证明;二是办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需提交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或者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三是办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合伙人需提交的新增加合伙人三年以上职业经历证明。谢谢大家。

  五、法制日报: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还能通过其他方式办理吗?下一步工作还有何打算?

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贾文雅。记者何珊摄

  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贾文雅: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在办理方式方面,申请人有自主选择权。也就是说,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如果申请人不愿以承诺方式办理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这种将选择权交给办事群众的具体举措,实际上正好符合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需要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那就是“高效便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四项工作,让老百姓实实在在的体验到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带来的便捷与便利。

  一是各地各部门确定两个目录。各地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际,在《河北省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之外增加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各市县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和省政府各部门将在7月12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也就是在8月10日前,根据两个目录及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梳理确定本地本部门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并在门户网站公布。

  二是确保事项落地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将两个目录及相关工作要求,迅速传达部署到基层单位及具体办事部门和办事窗口,采取集中检查、抽查暗访、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确保落实。在政府和部门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公开两个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向群众宣传解读目录内容要求和新的办理方式、办理流程。这方面,我们将政策衔接作为重点,避免出现服务“真空”和管理“空档”,影响群众和企业办事。

  三是完善配套工作机制。从7月12日至8月12日,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设置一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有关部门将抓紧制定配套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过渡期后一律按照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涉及部门间协助核查的事项,相关部门之间要按照《河北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协助核查办法(试行)》,建立顺畅、高效的信息协助核查机制,减少流转环节,提高核查反馈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积极扩展信息核查反馈渠道,提出协助核查部门与核查承办部门不平级的,承办部门可将核查结果直接反馈提出协助核查部门。

  四是加强目录动态管理。目录公布后,对保留证明事项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和国家取消、新增、调整证明事项的相关部署,结合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部门间信息共享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对本地本部门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按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最后,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对本次发布会的广泛报道,感谢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谢谢大家。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田德锋:

  感谢5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4位嘉宾的翔实发布与答问。如果大家还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与河北省司法厅宣传中心联系。

  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关键词: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文字实录责任编辑:骆梓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