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由点到线、由线到面,持续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2015年全省共有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4330处,矿山影响破坏面积30.49万亩。经过多年修复,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投入治理资金74.96亿元,修复绿化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3705处、24.89万亩。
强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河北省自然资源系统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聚焦“减量化”,坚决关闭取缔;聚焦“集约化”,实施整合重组;聚焦“生态化”,全力推进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同时,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实现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同步提升,努力把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做得更大。
矿山修复治理涉及财政、发改、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项目审批环节多、统筹协调难度大,有时候容易出现自然资源部门唱独角戏的现象。河北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同、企业广泛参与的党政统筹、齐抓共治的良好局面。
河北省建立了矿山修复治理动态管理台账,分解下达各市县,明确了每处的责任主体、整治要求、具体负责人、完成时限;对各设区市目标任务、工作进展等进行动态监管。定期编发工作简报通报,供大家学习借鉴交流。今年河北省成立了“河北省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制定了河北省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成员单位,制定了协调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规则,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确保矿山修复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实施。
科学引导,强化顶层设计
为强力推进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河北省先后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关于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通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控十条措施》《关于妥善处置“四区一线”内企业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清理规范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机制,明确矿山综合治理原则、目标任务等重要内容。
为全面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提高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利用水平,2020年制定了《河北省矿山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实施关停取缔、整合重组、修复治理、规范管控“四个一批”,全面清理整治规范矿产开发,综合治理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推动全省矿山规范有序开采。
2020年以来,河北省还先后出台了《河北省非煤矿山综合治理条例》《关于加强矿产开发管控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定》等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源头管控、生产过程中的治理措施,细化了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工作,明确了矿山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真正将河北省矿山管控治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持续推进,抓好专项治理
河北省把矿山综合治理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力持续推进,先后开展了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露天矿山污染持续整治三年作战等专项行动,有效改善了矿山生态环境。
2016年,河北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提出对624处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进行修复绿化的目标任务。通过修复绿化整治,2016年完成了624处、5.93万亩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治理任务,河北省第一阶段矿山综合治理圆满收官。
2018年,河北省又组织开展了露天矿山污染持续整治三年作战专项行动,对全省范围内的剩余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持续进行修复绿化、转型利用、自然恢复等综合治理。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修复绿化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1648处、9.9万亩,河北省第二阶段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20年,河北省为全面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提高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利用水平,组织开展了矿山综合治理攻坚专项行动,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全部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修复治理,同时推动矿山实现“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不断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积极构建布局合理、管控有效、开发有序的矿产开发新格局。仅2020年,全省完成了2057处、14.99万亩责任主体灭失矿山治理任务。到2021年底前,剩余的625处、9.04万亩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将完成修复治理,河北省矿山综合治理的第三阶段也将画上圆满句号。
综合施策,破解治理难题
河北省自然气候条件差,雨水少,矿山修复绿化难度大,自然恢复过程漫长;加之历史上部分矿山企业开采不规范,开采技术落后,导致形成大量的高陡边坡和白茬山,成为矿山环境治理的硬骨头。
为此,河北省积极探索矿山综合治理模式,先后在唐山滦州市开展了燕山矿山环境治理技术攻关试验,在石家庄市鹿泉区黄岩、岭底矿山废弃地实施了客土喷播、挂网客土喷播和植生格室等工程技术方法试验,以及攀爬植物技术试验。在多项试验基础上,河北省先后总结归纳了《河北省矿山环境治理参考模式》《河北省矿山高陡边坡治理参考模式》《河北省露天矿山迹地岩壁覆绿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并探索矿山复绿、农业用地、矿山公园等8种矿山环境治理模式,总结了台阶式修复、平台式治理、微地形改造等多种治理方式,以及岩壁覆绿方式方法,初步形成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技术方法体系。
为破解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任务重、时间紧、资金缺口大等难题,河北省还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修复治理,印发了《河北省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实施办法》,将矿山生态修复与后续资源再利用、产业发展统筹考虑,明确了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盘活矿山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石料等支持政策,激发了社会资本参与矿山修复治理的积极性,增强了矿山修复治理统筹推进的合力,实现了“变迹地为资源、变包袱为财富、变伸手为招手”。
在矿山综合治理实践中,河北省总结推广了唐山市南湖生态公园建设、迁安金岭铁矿修复治理项目以及邯郸市武安九龙山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峰峰矿区南响堂矿山治理修复项目等一大批典型经验,为全省矿山治理提供了治理模板、拓宽了治理途径。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正在探索矿山环境治理与土地开发、旅游、养老、养殖、种植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修复治理新模式。(文/梁小珍、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