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工作,减轻群众负担,按国家要求,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决定,自2021年8月27日起,将河北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最高限价由每人份80元调整为60元;10个样本混合检测,最高限价由每样本20元调整为15元;5个样本混合检测,最高限价由每样本30元调整为25元。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相关政策,严禁违规收取相关费用,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