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假期将至,群众出行、旅游和节庆活动增多,各类生产生活安全风险增加。9月18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安全提示,提示各地各单位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节日安全。
注意生产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有限空间、动火等高风险作业安全管控和专业知识培训,确保生产安全。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冶金、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加强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遇有突发情况,及时有效处置。广大员工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做到不安全不上岗。如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请及时拨打12350有奖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注意交通安全:驾车出行要关注路况信息和天气变化,科学规划出行路线,提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尽量错峰出行。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切勿疲劳驾驶,尽量减少夜间驾车,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应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驾车出行请保持平和心态,不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不随意变更车道或在车流中穿梭抢行,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以及超速、逆行、违法占道行驶。乘坐营运客车出行要到正规客运场站,切勿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营运客车,不要乘坐超员和违规载货的营运客车,乘车务必系好安全带。
注意游玩安全:加强对客运车辆、游船、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运营。密切关注天气情况,遇有极端恶劣天气,避免外出游玩。遵守景区安全管理规定,注意景区内设立的安全警示标识,不要到景区划定的安全游览路线以外游玩,防止不慎跌伤、坠落。乘坐经检验合格的游乐设施,严格遵守《乘坐须知》等安全提示。
注意防火安全: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商场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影剧院等公共场所要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严禁违规用火用电。依法依规举办各类民俗、节庆、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居民家庭要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教育孩子不玩 火,外出要做到“三清三关”,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气源、关门窗。严禁电动车“非法改装”“人车同屋”“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驾驶或乘坐交通工具外出时,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和宾馆旅店,要注意了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消火栓、灭火器、应急包等设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遇火灾要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发生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
10月1日,河北省将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森林草原防火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其他易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进入林区草原,严禁携带任何火种,严禁在林区草原及周边野外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行为。对违反森林草原防火规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河北省将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发现火情和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