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紧急寻找新冠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同乘同购同空间人员的公告
广大居民:
2021年10月19日17:39时,接唐山市疾控中心转关于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函称:确诊病例闫某与姜某某于9:30-11:00左右在大雁塔大慈恩寺游玩,同游玩人员李某和刘某某系我区居民,被判定为密接,现紧急寻找同乘同购物同空间人员。
李某和刘某某的行程轨迹:
(一)李某行程轨迹:
10月16日,李某15:15乘坐9H8405航班55B座于16:55到达三女河机场,随后乘坐机场大巴前往唐山站,18:13乘坐K3公交车到丰润区3小区站点下车,下车后自驾返回家中,未再外出。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7日15:00左右,李某前往华龙大厦5楼GR理发馆理发,15:30左右前往东北购购物,17:15前往丰润西北购购物,18:20前往东北购购物,19:00左右去刘某某家中吃饭,随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0月18日居家未外出。
10月19日14:00左右,李某独自步行前往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随后步行返回3小区,自驾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二)刘某某行程轨迹:
10月16日,刘某某15:15乘坐9H8405航班56A座于16:55到达三女河机场,随后乘坐机场大巴前往唐山站,18:13乘坐K3公交车到丰润区3小区站点下车,下车后自驾返回家中,未再外出。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公告后请及时相互转告,凡上述时间同乘同购物同空间人员,请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接种疫苗,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丰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5123864
丰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寻找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
2021年10月19日14:14,我区收到唐山市疾控中心转发关于天津市武清区新冠肺炎复阳患者同航班人员的协查函后,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宣某及其密接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核酸检测,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进一步寻找宣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10月17日15:49自天津滨海机场拼车(车上共3人,车牌号:冀BT30P3)18:20到达海港开发区正兴佳苑,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8日10:00自驾到达乐亭妇幼儿科门诊给孩子看病,全程佩戴口罩,10:30左右离开。18:00左右步行去正兴市场买菜(市场南面第二或三个面朝西的卖菜摊位),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9日9:00左右,骑电动车到信达市场乘坐8路公交车去乐亭,随后其朋友李某(目前已在乐亭县集中隔离)自驾车将其送回海港开发区家中,居家未外出。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与宣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落实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社区(单位),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疾控中心:7110100-8023
街道:2913716
王滩镇政府:4920243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