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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人员信息报备工作的提示性通告

来源: 冀时客户端  
2021-11-05 09: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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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时客户端报道(河北台记者 杜岩卿)晋州市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人员信息报备工作的提示性通告

  近日,多个省份相继报告阳性病例,国内本土疫情反弹趋势明显,我市也通报了阳性病例。为有效扼制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向全市居民发出如下提醒:

  一、10月16日以来到过深泽县河庄村;10月23日以来接触过深泽县河庄村、西河村相关人员;10月25日以来到过深泽县人民医院;10月30日到过河北省人民医院;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以及其他中高风险及出现阳性病例地区的来(返)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主动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以及隔离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由所在乡镇(开发区)负责收集核查有关信息,并及时上报流调排查组。

  二、辖区居民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

  三、各乡镇(开发区)、市直各单位要做好重点地区来返人员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测温、验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落实好发热人员登记报告、隔离留观、转运转诊;各药店严格落实药品销售相关规范要求,切实发挥好基层哨点作用。

  四、所有居民非必要不外出。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主动进行核酸检测,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工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因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及制造或传播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晋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关键词:晋州,疫情防控,提示性通告责任编辑:张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