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我省信用示范区实现“零”的突破
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公布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邢台市成功入选,成为我省第一个入选城市,实现我省信用示范区“零”的突破。
近年来,省政务服务办作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部门,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21年,在全国第一个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信用状况的行动方案》,开展城市信用监测状况提升专项行动,有效提升了省内各市信用水平。目前,全省各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大幅提高,从各序列下游提升至中上游。石家庄在全国36个省会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中从第21名上升至第17名,7个地级市进入全国前50%,18个县级市进入全国前50%。
“自2019年以来,邢台市信用办持续推进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邢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裴沛华介绍,2019年年底,邢台市在全国261个地级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第167名;2020年年底,跃升至第20名;截至今年8月底,在全国排名第17名。
邢台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地级市信用立法工作。目前,《邢台市社会信用促进条例》(草案)已通过市人大二审,全部立法工作将于近期完成,全市制定相关制度3000余件。持续加大税务、金融、供水、供电、供气、通讯运营、仓储、物流、合同履约信息以及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拓展信用信息覆盖面,共归集各类数据1.6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