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市新增确诊病例行动轨迹的通告
2021年11月12日0—24时,辛集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均在隔离点发现)。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确诊病例1:孙某某,女,8岁,现住辛集市小辛庄乡小章村。系11月6日确诊的孙某某共同生活的孙女。
10月29日,7时35分由爷爷孙某某送去本村小章小学上学(学校午餐),18时30分接回家中。
10月30日至31日,居村未外出。
11月1日至2日,居家隔离。
11月3日,转运至隔离酒店隔离。
11月12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2:贾某某,女,28岁,现住辛集市小辛庄乡小章村。系11月10日确诊的贾某某、11月11日确诊的张某某共同生活的女儿。
10月28日至29日,每日9时自驾车到晋州市小樵镇东曹村爱美女人养生馆工作,中午店内用餐,17时30分左右返回家中。期间29日下班后与本村孙某到辛集市东石砂锅烧烤店,21时返家无外出。
10月30日,正常上下班,晚上孙某到访,停留约一小时。
10月31日,居村无外出。
11月1日至8日,居家隔离,期间孙某于6日14时到其家门口送生活物资。
11月9日,转运至隔离酒店隔离。
11月12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3:孙某,男,34岁,现住辛集市小辛庄乡小章村。系11月8日确诊的孙某某共同生活的父亲。
10月28日,7时40分、8时许骑电动车送女儿孙某某、儿子孙某某到本村小学、幼儿园上学,11时40分接女儿放学,13时10分送女儿上学,16时10分接儿子放学,16时50分接女儿放学,其余时间在自家农田干活。
10月29日,正常接送孩子们上下学,18时同村杨某带其两个孩子孙某某和孙某某某(3人均已确诊)到家中逗留约半小时。
10月30日,11时深泽县白庄乡北白庄村崔某某、刘某某到访,后自驾车载两人到本村父母开的饺子馆就餐,本村李某某同行,餐后将李某某、崔某某、刘某某送回李某某家中,20时骑电动车到本村孙某家,本村刘某某、王某同行,23时左右返家无外出。
10月31日,居村无外出。
11月1日,转运至隔离酒店隔离。
11月 12 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4:孙某某,男,4岁,现住辛集市小辛庄乡小章村。系11月8日确诊的孙某某共同生活的弟弟。
10月28日,由家人8时送至小章村小学幼儿园,16时10分接回家后无外出。
10月29日,由家人8时送至幼儿园,16时10分接回家后无外出。
10月30日至31日,居家未外出。
11月1日,居家隔离,22时转运至隔离酒店隔离。
11月12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请有以上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落实如下防控措施:
1.立即与辛集市疾控中心或辛集市防控办联系,并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联系报备,配合防控管理和核酸检测。
2.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居家隔离不外出。
3.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呼叫120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
4.请广大市民朋友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社交活动,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特此通告。
疾控中心联系电话:85399566
市防控办联系电话:83283507
辛集市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