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9日,海港区疾控中心接到秦皇岛市疾控中心转关于江西省境核酸阳性者黄某的密接袁某的密接人员协查函。其中涉及高某、夏某2名次密接的相关密切接触者。经流调排查,具体情况如下:
1、高某(次密接)为出租车司机(车牌号:冀CR0467),每天出车时间:16时至次日2时。2021年11月13日23时50分高某驾驶出租车与密接袁某接触,高某被判定为次密接。高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驾驶出租车载客,11月19日在海港区集中隔离。
请11月14日0时2分至18日期间(每天16时至次日2时)乘坐冀CR0467出租车的乘客及时向海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落实管控。
2、夏某(次密接)11月13日23时47分抵秦后在秦皇岛火车站环岛附近乘坐出租车,于次日凌晨0时3分在金屋雅园下车。
请上述时间段的出租车司机及时向海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落实管控。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主动扫码、亮码出行。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553616/3553625
海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