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政府新闻办12月1日举行的“河北省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河北省共清查传销窝点414个,依法处置参与聚集型传销人员304人次,清查传销人员2502人,查办网络传销案件16件,罚没款6322万元。
新闻发布会现场。 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摄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传销活动突出的地区,组织开展“打传销、保稳定、促和谐”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坚持依法打击和源头整治相结合、日常防控和长效监管相结合、综合治理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着力铲除传销生存土壤。专项行动中,捣毁传销窝点271个,受理投诉举报96条,教育遣返传销人员2474人。
加大联合打击传销力度。会同省公安厅在沧州市召开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部署会,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京津冀辽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行动,坚持行政执法和刑事打击相结合。行动中,清查社区(村庄)8375个,清查出租房、宾馆、旅社13966家,捣毁传销窝点120个。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借助互联网平台、采取社交电商等模式开展的网络传销活动有所抬头,其违法行为更加隐蔽,欺诈性手段多种多样,给打击带来一定困难。市场监管部门将宣传力度,及时公布网络传销行为的表象化特征,密切关注以“金融互助”“微信营销”“消费返利”“网上兼职”“网络游戏”“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免费旅游”等名义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活动的行为。
同时,加强与公安、网信、支付主管机构等部门的协作,开展针对性监管,及时互通信息,加强数据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区分经营型传销和诈骗型传销的特点,对以传销手段开展诈骗、非法集资敛财等涉嫌经济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线索排查,做好事前谋划、精准打击、犯罪移送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效能。(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