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
大厂回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刘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1年12月19日,我县收到北京疾病控制中心协查函,经核实,通州区宋庄镇华卿画室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目前在我县居住,已对其采取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初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为寻找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公告内容为经过流行病学调查询问得知):
新冠确诊病例于2021年12月18日15:29—15:38与刘某某共同乘坐车辆;2021年12月19日14:49—14:59,刘某某自驾到达夏垫工行办理业务,后自驾返回家中。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请曾在以上时间段到达过上述地点的居民注意:
1.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报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外出,等待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管控通知,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2.如有发热、咳嗽、四肢无力、味觉减退等症状,请立即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告,并拨打120到县人民医院定点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未接种第一针新冠疫苗人员,尽快完成接种;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及时接种加强针。
4.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控政策,密切关注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变化,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阳性病例所在县(市、区、旗);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科学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主动报备联系方式:
大厂回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