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总结全国各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经验做法,形成《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第二批)》,供各地学习借鉴。其中,河北4项经验做法入选。
在加快落实土地支持政策方面,河北省省、市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可统一组织本级事业单位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当地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统一规范管理。
在组织做好监测评价方面,河北省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细化监测评价体系,设置加减分项,对实施质量高、计划总量多、做法受表扬的适当加分,对受到通报批评、媒体负面曝光的适当扣分。
在建立常态化项目征集机制方面,河北省要求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门户网站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发布可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信息,促进土地使用权人、房屋产权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对接,引导多方参与。
在成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审机制方面,石家庄市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为副组长,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市直部门的职责。(记者 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