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提出
确保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
近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实施方案提出,各级要按照统一谋划、主管牵头、积极参与的原则,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确保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要贯彻落实省级及本地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实际,科学合理确定联合部门数量,不盲目追求参与部门多、事项覆盖全,在兼顾成本与效能的前提下,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确保本地区今年部门联合抽查数量占比不低于总数的20%,抽查主体数量占比不低于总数的10%,并形成开展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氛围,逐年扩大占比,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本地区各部门间日常协同监管的主要监管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使其能真切体会到“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所释放的红利。
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和“一单两库”等建设,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不断完善平台的易用性、科学性、合理性,确保抽查顺利进行。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数量占比要达到本地总抽查数的80%以上。要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的深度融合,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运用基于信用风险指数变化的预警功能,积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智慧监管的结合。(河北日报记者 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