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公告
2022年4月9日凌晨,我县核查出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该感染者在隆化活动轨迹如下:
4月8日上午10时4分到达隆化八台子高速口,进行了健康码、行程码、落地码核查和抗原、核酸检测,核查结果无异常,抗原检测为阴性。10时16分离开高速口,10时42分进入鸿兆物流园仓库送货,下车与保安、接单子人员接触,11时50分离开鸿兆物流园。11时51分从工业园区沿卧龙湾外环从新班车站大桥进入隆化县城,11时54分经过彩虹桥,12时7分将车辆停放在公园路路边空地,12时25分乘出租车(车牌号:冀H5633T)沿公园路经隆达小区门前驶入东外环往火车站方向,12时28分下车后进入火车站前原味羊肉羊汤馆,12时50分微信结账,出来后步行去职中边上艺姿理发店,13时9分进理发店,14时4分理发结束。出来后步行去下洼子老菜市场祥润宾馆洗浴,14时11分进入洗浴宾馆,17时付款离开,步行回到车里休息,19时核酸检测初筛结果异常并在车内等候直至由120负压救护车接至五方宾馆集中隔离管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其间一旦发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请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隆化县疫情防控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