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关于解除区域封控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自4月3日我县实行全域封控管理以来,各级各部门勠力同心、并肩作战,广大人民群众全力支持、主动配合,连续开展6轮全域全员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牢牢守护了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经研究并报请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自4月11日零时起,全县有序解除区域封控,按照“解封不解防”的原则,严格落实封控大交通措施,解除内部小交通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类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县域西侧与邻县搭界沿线村庄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到“外不进、里不出、内不动”;其他地方,允许区域内有序活动,实行“一门进出”,出入村(小区)、单位需落实扫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区域内流动人员必须做到目的地和居住地“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同时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二、严格落实封控大交通措施。所有人员原则上不进出县境。环县域设置的交通检查站严格执行24小时勤务。因就医、特定公务、必要生产生活等原因确需出入的,须持河北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规定办理车辆通行证(仅限本人使用,严禁外借)。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慰问等。农村批发市场和电影院、足疗美容、网吧、洗浴、KTV、棋牌室等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及线下培训机构继续暂停营业。宗教活动场所继续暂不对外开放。各类学校、公共交通运营、市场等解封工作,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进行。
四、突出防控重点。外地曲周人员一律暂不准返乡;各乡镇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坚决防止人员聚集,对私自组织或承办聚集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造成疫情输入、扩散、传播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乡村和社区党组织要积极推行白事报批、实名登记制度。
五、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在全面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各行业有序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相关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工,并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消杀。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筑工地等经允许复工复产的单位要系统做好防控准备工作,尽可能封闭管理;要建立返岗员工花名册,坚持县外员工暂不返岗、县内员工严格审核,并做好常态化健康监测工作。大型商场实行网上销售、保障供应,超市、粮油菜店、加油站等民生类公共场所,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后,在做好人员限流情况下,有序恢复正常营业。
六、积极做好疫苗接种。新冠疫苗在降低重症和死亡率方面效果显著,尤其是接种加强针后,受种者的抗体水平将大幅提升,并可大大降低死亡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尽快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及加强针,保护自己、关爱亲人,筑牢免疫屏障。
七、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社区包联部门要切实加强网格化管理,督促辖区内或包联的社区、村、企业从严落实好验码、测温、登记、消毒、戴口罩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防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疫情防控“五有”要求,配备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管好单位“小门”,做好员工每日体温、症状等健康监测。广大居民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主动配合监督检查和体温监测等工作,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强化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等症状,第一时间前往就近发热门诊筛查诊断,就医全过程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成功抗“疫”,需要人人努力。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守护全县人民安全健康防线!
曲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