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北省转办第二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76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7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石家庄市23件、唐山市13件、承德市10件、衡水市6件、保定市5件、秦皇岛市5件、邢台市4件、沧州市3件、邯郸市3件、张家口市2件、雄安新区2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土壤类21件、生态类19件、大气类16件、水类6件、噪声类6件、其他污染类8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市。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1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省转办信访件1448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198件。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石家庄市363件、保定市177件、承德市141件、唐山市136件、沧州市128件、邯郸市127件、邢台市99件、秦皇岛市79件、衡水市61件、廊坊市55件、张家口市38件、雄安新区24件、定州市11件、辛集市8件、省直部门1件。
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省的第十二批56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37件,阶段性办结7件,因疫情影响导致办理时间延后12件。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的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重点关注案件办理情况在省政府网站和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进行公开(详细情况请扫描二维码查看)。(记者 贾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