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博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称,自4月14日24时起,全县区域封控调整为区域管控。
严格交通管控。对曲港高速口、津石高速口、定河路(博野-蠡县)、津石高速引线(博野-蠡县)、保衡路(博野-清苑)、博温路(博野-清苑)、博望路(博野-望都)、曲港高速引线(博野-蠡县)、博程路(博野-安平)等出入博野县的9个卡口,继续严格管理48小时,除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和持有县疫情防控办核发通行证件的运转保供车辆、疫情防控车辆、民生保供车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保障工业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的车辆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不准进出。4月16日24时后,对除定河路、保衡路之外的9个县界卡口,设抗原、核酸检测点。对经曲港高速口、津石高速口进出博野县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扫码正常,逐人逐车实名登记,在高速检查站进行一次抗原检测,出具阴性结果后方可通行;对非经高速口进出博野县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扫码正常可以通行。其中,货车司机和外地牌照司机要逐人逐车实名登记,在卡点进行一次抗原检测,出具阴性结果后方可通行。所有进入博野县人员要在24小时内主动进行一次核酸“落地检”,7日内严禁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对来自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或出现阳性感染者县(市、区)的人员、车辆一律劝返。与现有疫情的县市接壤的3个镇18个村大小路口、定河路、保衡路卡口继续严格执行既定封控措施。全县暂不恢复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
严格区域人员出行管理。所有小区、农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一门进出”,出入需落实扫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镇村属地和部门包联责任,继续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对部分重点区域和部位,一段时间内继续严格管理,人不出村(小区),严禁聚集。区域内流动人员必须做到目的地和居住地“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公共场所有序逐步恢复。超市、粮油果菜门店等民生类公共场所,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后,逐步有序放开。营业前要进行全面消杀,实行50%限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一米线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集贸市场、餐饮、宾馆、足疗、洗浴、网吧、KTV、台球厅、棋牌室、影剧院、健身房等公共场所一律暂不开放。个体诊所暂不营业。养老机构暂不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暂不开放。临时摊点、流动摊贩一律暂不出摊经营。各类公共场所要定期开展通风和预防性消杀,特别是电梯、楼道等重点部位要加大消杀频次,确保消杀到位。
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域内重点企业、建筑工地等具备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的,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后,有序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建筑工地、重点企业要实行封闭管理,县外员工暂不返岗、县内员工严格审核,建立返岗员工花名册,做好常态化健康监测工作。有条件实行封闭管理的,实行封闭管理,员工吃住在单位;不能封闭管理的,严格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所有复工企业和工地,都要落实扫码、登记、测温、通风、消杀等防疫措施。
严控聚集性活动。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慰问等,举办会议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继续暂停农村集市和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内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主动报备”要求,坚决防止人员聚集,对私自组织或承办聚集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造成疫情输入、扩散、传播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县广大居民出行佩戴口罩,主动配合监督检查和体温监测等工作,保持社交距离,做到不扎堆、不聚集。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等症状,要前往县级定点发热门诊筛查诊断,就医全过程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
积极做好疫苗接种。无接种禁忌症人员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或序贯接种,提高接种率,建立群体免疫屏障。
以上措施将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筑牢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