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做好主汛期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排水防涝主管部门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狠抓各项排水防涝措施落实,切实把城市内涝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持续开展排查,强化风险整治。各地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持续开展城市排水防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查尽查、应改尽改,汛期不结束、排查不停止,隐患不排除、整治不间断。定期对雨水排口、涵闸、排涝泵站等设施开展巡查,对排水管网、雨水口和检查井进行清淤、维护,及时补齐修复丢失、破损的井盖,防止发生人员坠落事故。强化户外广告牌匾的安全管控,落实好雨季路灯防触电措施。对城市下凹式立交桥、隧道、地下空间、地铁、老旧小区、在建工地、深基坑以及城市低洼地等风险点,建立隐患清单,制定“一点一策”整治方案,加快推进治理,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
突出防御重点,落实关键措施。各地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在地铁、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商超等重点部位出入口放置足量防汛沙袋、配备挡水板等设施,防止雨水倒灌,在极端天气下严格按照标准采取地铁出入口关闭、关站、线路停运措施。紧盯前期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易涝点等区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对城市下凹式立交桥、隧道、涵洞等低洼地带积水进行应急抽排,当积水深度超过30厘米以上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及时设立警示断交标志,提醒车辆和行人绕行。加强城市公园、游乐场、水系、在建工地巡查,必要时采取停业、停工等措施,坚决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做好应急准备,强化值班值守。各地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及时掌握气象、汛情预报动态信息。要进一步增强应急队伍力量,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应急响应级别,第一时间启动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响应,确保抢险救援力量及时开展应急处置。要保持防涝抢险应急指挥机制有效运转,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雨情涝情一日一报,出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记者 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