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塞罕坝七星湖
2021年底,河北PM2.5平均浓度3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创“十三五”以来最高改善幅度;全年优良天数269天,同比增加15天,优良天数占比达七成以上。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优良天数比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廊坊、衡水、保定、石家庄、邢台、邯郸成功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后十名;白洋淀水质创1988年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2022年2月20日,举世瞩目的北京冬奥会在蓝天白云下圆满闭幕。
一个绿色低碳、生态优美的现代化河北正在加速走来。
坚持政治站位,强力推动,凝聚起全民参与、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
“雾霾”一度成为全省焦点和群众“呼吸之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9次视察河北,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河北做好生态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尤其在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严肃指出:“全国10个污染最严重城市河北占了7个,再不下决心调整结构,就无法向历史和人民交代。”治理污染、修复生态,成为河北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现实行动。
强化组织推动——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把“污染防治”列为“打好六场硬仗”之一,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双主任”的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率先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作出安排部署;省政府成立由省长挂帅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白洋淀生态修复保护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委书记、省长多次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批示指示,多次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等加强调度。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狠抓落实,社会各界大力支持、踊跃参与,全省上下形成全面发力、群策群力、决战决胜的攻坚态势。
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制定和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出台《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印发《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年)》及实施意见,制定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专项攻坚方案,从总体布局到专项攻坚,从污染治理到低碳转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为污染防治攻坚提供了坚实政策保障。
强化考核问责——坚持依法铁腕治污,制定《省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河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建立大气、水环境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机制,采取预警提示、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经济奖罚、专项督察、区域限批、追责问责等多种方式,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2018年以来,先后查处违法违规案件8万余起,处分8470多人。
强化全面监督——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巡视巡查范围,组织开展污染防治、“去产能”等专项巡视;省人大深入开展三项联动监督、“6+1”联动监督和水污染防治等专项执法监督,促进6个重点领域清理规范取得实效;省政协连续多年将环境保护列为重点提案强化督办。同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制度,狠抓正反两方面典型,通报曝光典型环境问题,提高举报奖励标准,人民群众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不断提升。
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蓝天保卫战取得历史性突破
坚持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强力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狠抓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决打赢“六大攻坚战”。
坚决打赢去产能与退城搬迁攻坚战——2018年以来,累计压减退出粗钢产能4033.4万吨、煤炭3190万吨、火电160.65万千瓦,钢铁产能由峰值时的3.2亿吨压减到1.99亿吨。退城搬迁重污染企业62家,石钢、唐钢等15家城市钢厂退出主城区。
坚决打赢散煤整治与清洁替代攻坚战——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冬季清洁取暖,完成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取暖改造1296.5万户,在全国率先完成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基本实现平原地区散煤清零。
坚决打赢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公转铁和海铁联运,建成22条铁路专用线,2021年地方铁路运量5.5亿吨,较2018年提高26.7%,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煤炭运输100%实现铁路集港。与京津协同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新能源车34万辆(标准车),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27.2万辆。
坚决打赢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统筹推进建筑工地、城市道路、城乡裸露地面、企业料场、公路和露天矿山等重点区域扬尘精细化管控工作,治理责任主体灭失矿山4330个,建筑工地基本实现“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在建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和“两个全覆盖”(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管全覆盖);同时扎实推进城区道路“水洗机扫”全覆盖。2021年,全省PM10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3.6%,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坚决打赢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焦化、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火电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燃煤电厂深度治理,累计完成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380个,涉VOCs重点企业深度治理4506家、工业炉窑综合整治3646台,治理取缔“散乱污”企业13.5万户,实现动态“清零”。
坚决打赢重污染天气应对攻坚战——强化与京津协同治理大气污染,加强联合会商和预报预警,统一京津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响应减排比例;对3.7万家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绩效分级,实行差异管控,大力开展工业企业绩效评级“升A晋B”行动,着力提升企业治污水平;在全国率先创立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将3700多个企业(项目)纳入清单,实现“大气更好,打扰更少”。
全省上下发扬钉钉子精神,以只争朝夕、夙夜在公的攻坚韧劲,持续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全省PM2.5平均浓度从2017年的65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1年的38.8微克/立方米,降幅达59.7%,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河北在全国空气质量排名后10城市由最多时的7个减少至2021年的1个,唐山将于2022年6月底退出,蓝天白云逐渐成为常态。
坚持流域统筹,重点突破,碧水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三水统筹、减排增容、河海共治、综合施治,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水环境质量实现了“四个显著改善”,燕赵大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景越来越多。
——白洋淀水质显著改善。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建设雄安新区,一定要把白洋淀修复好、保护好”“坚持补水、治污、防洪‘三位一体’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等重要指示为行动指针,以改善白洋淀水质为核心,坚持内外共治、标本兼治、治补并举。实施239个治理工程项目,总计47座污水处理厂建成或完成提标改造,城市主干管网全部实现雨污分流,淀中村淀边村污水全面达标治理、导排淀外,淀区水质从2017年的劣Ⅴ类提升到2021年底的Ⅲ类,创1988年有监测以来最好水平,实现“一年一个台阶”跨越式突破,白洋淀步入全国良好湖泊行列,“华北明珠”重放异彩。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显著改善。严格水源地管控,累计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037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达标率100%。突出抓好京津水源地上游流域保护,2018年以来,密云水库上游出境潮河古北口、白河后城、清水河墙子路断面和引滦入津工程上游出境黎河桥、沙河桥断面水质年均值保持在地表水Ⅱ类及以上标准,是我省乃至海河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最好地区,为京津水源安全提供了坚强保障。
——全流域水质显著改善。严格地表水管理,在全国率先建立全省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扣缴生态补偿金机制,坚持“按月通报排名+奖惩问责”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属地责任;全省累计建成127个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省48条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国考地表水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优良)比例为73%,劣Ⅴ类断面全部消除,提前三年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
——近岸海域水质显著改善。坚持海陆统筹、河海共治,全面推行湾长制,深入开展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坚决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国考入海河流断面已全部消除劣Ⅴ类,旅游旺季北戴河8个主要浴场海水水质全部达到一类标准,河北成为全国唯一海域消除劣四类水质省份。2021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8.7%,秦皇岛湾北戴河段被生态环境部评选为全国首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充分肯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坚持底线思维,风险管控,净土保卫战取得突出进展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摸清底数、分类管控,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有序推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净土保卫战取得突出成效。今天,我们脚下这片赖以生存的土地,正在变得越来越干净、越来越健康。
——耕地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严守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的底线,高质量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对受污染耕地100%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污染地块管控实现全覆盖。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236个建设用地地块被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管理系统进行重点监管;依法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与治理修复,坚决防止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利用,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污染源头防控实现全覆盖。严格农业面源、重点行业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控,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制度,切实从源头切断污染链条;建立危险废物网格化监管体系,与京津晋蒙建立华北地区危险废物联防联控联治合作机制,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处置问题。
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推广了我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典型经验。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的重要指示,站位全局谋发展、紧盯短板强弱项,积极改革办法、创新思维,加快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创绿色低碳、生态优美的现代化河北新局面。
严格监督监管,用好“两把利剑”——
以督察利剑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省全覆盖。2021年,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督察监察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落实《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监察管理改革的意见》,制定重点工作调度机制,强化对环保专员履职情况跟踪问效,进一步压实了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在2022北京冬奥会保障等专项督察中,环保督察效果进一步彰显。
以执法利剑推动企业治污减排,建成集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为一体的河北省大气环境综合监管指挥调度平台,推行“智慧型”“随机型”“差异型”“服务型”执法,做到“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仅2021年,全省现场执法检查企业次数同比减少9.01%,发现问题率同比提高13.34%。
积极服务大局,做到“三个优化”——
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除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等项目外,其他全部下放市级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出台加强“两高”项目(指高耗能和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管控十条措施,坚决遏制盲目发展。仅2021年,全省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0978个,682个省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全部依法办理,积极服务项目落地。
进一步优化正面清单,超过3700家疫情防控、民生工程、重点出口型等企业和项目被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做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停限产、少检查打扰。
进一步优化监管监测,在服务疫情防控方面,对所有医疗机构和设施做到监管服务100%全覆盖;与京津晋蒙建立华北地区危险废物联防联控联治合作机制,实现医疗废物、废水100%有效收集和安全处置。
完善制度保障,构建“四大体系”——
着力构建法治体系,先后制定修订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共30余部主要地方性法规,设区市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实现全覆盖。
着力构建环境标准体系,制定钢铁、焦化、水泥、陶瓷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或超低排放地方标准50余项,发布大清河、子牙河等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各领域依法治污提供坚强保障。
着力构建监管体系,在全国率先推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市、县、乡3级行政区和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港口作业区空气质量监测与重点河流及湖库淀水环境质量监测全覆盖。
着力构建政策体系,加强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与京津建立并深入实施跨界河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共获生态补偿金45.6亿元;积极推动降碳产品价值实现,两批降碳产品价值实现2315.1万元,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改革情况交流(第98期)》刊发了我省经验。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关键之年。河北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奋力开创绿色低碳、生态优美的现代化河北新局面,以更加奋进的姿态、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