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印发紧急通知要求
强化各项防范措施落实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派出4个防汛工作组赶赴强降雨区域
7月11日,河北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做好7月11日至13日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强降雨过程,强化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预报,7月11日至13日,受冷暖空气共同影响,海河流域山西、河北、河南等地将有一次强降雨过程。受其影响,漳卫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系等河流将出现涨水过程,暴雨区内部分中小河流可能发生超警洪水。
通知要求,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各地各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压实各项防汛责任,督促提醒小型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蓄滞洪区、河道堤防和险工险段、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等各级各类责任人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全力做好本次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
着力强化预报预警。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形势和雨水情变化,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充分利用短期预报和临近期预报成果,滚动开展“三个3天”(3天预报、3天预测、3天展望)预测预报,及时发布洪水预警信息。
有序做好洪水防御。结合本轮强降雨影响范围,综合考虑水库入库洪峰、洪量,合理安排水库预泄,腾出足够防洪库容,充分发挥大中型水库拦洪削峰错峰作用。严格落实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要环节”,对小型水库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处置险情。
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各地要高度警惕,盯紧盯死此次降雨过程,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策群防体系及“三大运营商”作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地方政府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加强危险区管控,严禁群众擅自返回,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7月11日至13日,海河流域子牙河、漳卫河等河系将有强降雨过程。根据会商意见和要求,河北省水利厅于11日即刻派出4个防汛工作组分别赶赴衡水、邢台、沧州、邯郸、保定、廊坊、雄安新区以及石家庄,配合各地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记者 苑立立 通讯员 任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