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监委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巡视员王久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久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组织要求,瞒报个人房产,在组织函询时谎话连篇,利用职权影响干预干部职务调整工作,跑官要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求职务升迁;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无廉洁意识,违规收受大额礼金,接受他人宴请;当官还想发财,用违纪违法所得参与企业经营,在管理服务对象处长期放贷获取巨额收益;任性用权,肆意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和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王久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久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久宗简历
王久宗,男,汉族,1957年8月生,河北遵化人,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0.11-1984.03 遵化县南新城公社经营管理员
1984.03-1985.06 遵化县东陵乡副乡长
1985.06-1989.10 遵化县东陵乡党委书记
1989.10-1992.02 遵化县东旧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2.02-1994.01 遵化县东旧寨镇党委书记
(1990.05-1992.05在中央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证书班学习)
1994.01-1994.10 遵化市遵化镇党委书记
1994.10-1998.02 遵化市委常委、农工部部长
(其间:1995.08-1997.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8.02-2000.02 遵化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00.02-2000.03 玉田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0.03-2003.03 玉田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3.03-2007.07 玉田县委书记
(其间:2005.03-2007.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国际政治专业学习)
2007.07-2007.08 唐山市副市长,玉田县委书记
2007.08-2010.08 唐山市副市长
2010.08-2012.02 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农工委书记
2012.02-2017.01 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17.01-2017.09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
2017.09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