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参与编制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由生态环境部以《环办便函〔2022〕335号》文件予以印发。参编《指南》充分体现了监测院在水土污染防治业务领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坚实的技术支撑能力,提高了其在国内的知名度和行业内的影响力,也彰显了监测院“事业型、科技型、智囊型”的发展定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要求,指导和规范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定工作,防范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污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标准,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编制《指南》,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作为指南编制单位之一,监测院田西昭、单强、陈志等同志参与了指南的编制工作。2021至2022年间,监测院通过扎实开展《河北省地市级地下水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先后对我省30个市级水源地开展调查工作,对《指南》进行了先行先试,为《指南》的编制提供了大量的实验数据和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