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
全省各级消保委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2万元
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7031件,其中商品类投诉65949件,占投诉总量的67.97%;服务类投诉31082件,占投诉总量的32.03%。
商品类投诉前三位分别是:一般食品25916件,主要是烘焙食品、肉及肉制品、米面制品等;家居用品12111件,主要是日杂用品、家具、箱包等;交通工具6654件,主要是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及其零部件等。
服务类投诉前三位分别是:餐饮和住宿服务11884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4155件;教育培训服务3707件。投诉的主要问题:质量类26540件,占投诉总数的27.35%,主要为销售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等。售后服务类13769件,占投诉总数的14.19%,主要为不履行自己明示或与消费者约定的三包义务、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无故拖延等。合同类12206件,占投诉总数的12.58%,主要为利用预付费(卡)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等。
第三季度,全省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931件,解决5200件,解决率87.6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2万元。
按投诉问题的性质来看,全部投诉中涉及质量问题的占26.50%,涉及售后服务问题的占9.14%,列投诉问题的前两位,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依然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记者 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