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至1985年是我国人民防空建设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防空工作在总结经验教训和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整顿,压缩了建设规模,缩短了建设战线,突出了建设重点,开始向平战结合转变。1978年10月13日,邓小平同志在听取第三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筹备情况汇报时指出,“人民防空工事要平战结合,平战结合才能靠得住。”为党中央确立“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方针奠定了基础。
利用早期人防工程储藏香蕉
利用早期人防工程开展养殖
利用早期人防工程种植蘑菇
1978年10月21日至11月4日,第三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和拨乱反正的一系列指示,在总结人民防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着重对人民防空工作任务、经费物资、结合基本建设修建防空地下室、城市分类、编制体制等问题进一步作了明确。从此,人民防空工作按照党中央确立的“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质量第一”方针,走向全面开展,协调发展,注重质量,平战结合的新时期。
1980年9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专题讨论了人民防空问题,认为今后人民防空工作的重点是维护、加固、利用现有人防工程,做到“人民防空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人民防空和城防相结合,平时和战时相结合”。
198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调整各级人民防空组织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将全国各级人民防空领导小组改为人民防空委员会。国家的人民防空领导机构称“国家人民防空委员会”,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办事机关设在总参作战部,称“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从而改变了临时机构的性质,将人民防空机构正式列入到国务院的序列之内。
全省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经验交流会在邯郸召开
组建7种人防专业队伍
1984年7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了《人民防空条例》。
河北人防工作紧跟国家步伐,进入调整改革阶段。1979年4月,河北省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改称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从此省人防办公室作为同级政府的厅局级常设部门开始独立行使职能。1994年11月,省政府下达《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确定省人防办公室为省政府主管人防工作的工作机构,受省政府、省军区双重领导。1995年,省国防动员委员会正式成立,省人防委员会自行撤销,省人防办公室隶属省国防动员委员会领导,既是其常设办事机构,又是省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
在人防工程建设方面,从1980年初开始至1985年,全省人防部门贯彻“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质量第一”建设方针,人防工程建设由过去以新建为主转到以维护、加固改造已建工程为主,强调建一个、成一个、用一个,充分发挥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