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人流物流集中,用火用电增多,冬季天干物燥,火灾风险加大。1月19日,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春节消防安全提示,呼吁社会单位和公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消除火灾隐患,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1.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和重点部位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春节营业场所要严格管理火源、电源、气源和可燃、易燃、易爆物品,节前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确保会报火警、会引导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3.依法依规举办各类民俗、节庆、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规定要求,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4.村(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要强化消防宣传培训,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要对居民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微型消防站24小时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有效处置。
5.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外墙保温层的巡查和维护,发现墙体破损要派专人看护、及时修补。施工现场及室外场所实施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要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灭火器材,清理周边可燃物,现场滴落焊渣区域要安排专人看守。遇有大风天气,停止一切动火作业,并加强防火巡查。
6.社区、农村和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和监护,提醒安全用电用气,不要卧床吸烟。卫生和养老服务机构要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和患者制定专门的应急疏散预案,设计专门的疏散逃生路线;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要安排专人对卧病在床、没有自理能力的老人和患者重点援救。
7.居民家庭要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居家做饭做到用火不离人,用毕及时关闭燃气灶具和管道阀门。使用取暖器、电熨斗、吹风机等电器时要远离易燃可燃物。外出要做到“三清三关”,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严禁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人车同屋”“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不安全行为。
8.农村居民应及时清理房前屋后可燃杂物,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倾倒的炉灰应将余火浇灭,以防死灰复燃。不随意焚烧秸秆、麦草、垃圾、树叶等杂物。家禽、蔬菜大棚采取防寒保暖措施时,不要在火源附近堆放可燃物。
9.浓度75%的酒精属易燃易爆品,消毒使用时应远离明火,存放时要远离火源、热源,应放置在通风阴凉处。不对电气开关、插座、电源等带电设备喷洒,以防发生短路。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加强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存放供氧等医疗设备应远离热源、火源和易燃易爆源。
10.教育儿童不要玩 火,教会报火警、紧急避险和自救逃生等基本常识。假期要引导孩子绘制家庭疏散路线图并进行演练。提醒儿童不要将手或头等身体部位伸进有孔洞或缝隙的地方,不到封冻结冰的池塘、水库玩耍、嬉戏、冰钓或滑冰;发现有人溺水,未成年人不要贸然下水救援,在大声呼救同时,迅速拨打报警电话紧急求助。
11.驾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严禁携带汽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被困车内时,使用安全锤或坚硬物品击碎车窗玻璃有序逃生。
12.自驾出行应对车辆的油路、电路进行安全检查,随车配备灭火器,行车不长时间占用应急车道,停车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遇到执行任务的应急救援车辆,应主动避让。
13.外出购物、聚餐、娱乐、住宿时,要注意了解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自救逃生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宾馆住宿时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如遇火灾从最近的安全出口迅速逃生,不乘坐电梯、不贪恋财物。
14.外出游玩提前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合理规划行车路线。进入景区应遵守防火规定,禁止违规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景区,严禁在景区动用明火和吸烟。做好自身防护、规避安全风险,不进入未开发景区和未开放区域,谨慎参与高空、高速、涉水、探险等高风险项目。
15.春节祭祖严防火灾,倡导献花、网络等安全、环保的祭祀方式。户外祭扫使用明火时,要提前清理周围枯枝、枯草、落叶等可燃物,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燃气管道、井盖等,严禁乱扔烟头;祭扫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未燃尽的香烛、灰烬,在反复确认无遗留火种、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大风天气严禁户外动用明火。如遇火情,及时拨打119报警。(记者 霍相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