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雄安新区启用港澳地区非自然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简化版公证文书。这标志着雄安新区在全省率先实现港澳投资者商事登记流程和材料的简化。
据介绍,港澳地区的非自然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办理企业登记,需要向内地企业登记部门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公证材料,以证明其真实存在。此前,公证材料动辄几十页甚至上百页,企业登记审核人员需对公证材料进行甄别,抓取有效信息判断其合规性,通常要花费三四个小时,启用简化版公证文书之后,公证材料大多不超过10页,0.5小时内就可以完成一份材料的审核,极大地提高了审核效率。
“公证材料大幅减少,并不会导致审核力度‘打折扣’,而是由更专业的委托公证人在公证时就对企业提交的材料提前把关。”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委托公证人更了解当地商事规则,拥有更多本地公证资源,可以更快地甄别投资者所提交的材料原件,即使投资者提交的材料不全,也可以通过当地专用的数据系统,查询、确认投资者的经营主体信息。
据悉,简化版公证文书启用后,雄安新区会采取普通版和简化版公证文书“双线并行”服务机制,与港澳地区委托公证人建立线上联动,随时开展公证文书核验工作,无论申请人提供的是普通版还是简化版公证文书,都会照单全收“不说不”。
自简化版公证文书启用之日起,雄安新区多部门协调合作、共通共享,确保简版公证文书在新区相关领域通行有效。同时,积极推进简化版公证文书京雄互认工作,持续为北京疏解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商事登记服务。(记者 刘冰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