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季度,我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9730.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0.46%;直接扶持创业165人,带动吸纳就业1220人。累计发放贷款38.25亿元,累计扶持创业3.17万人,累计带动就业10万人。
创业担保贷款既是帮助劳动者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也是新形势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创业愿望、创业热情和创业成果的可靠保证,对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收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我市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造血式”扶创业促就业功能,强化工作末端落实,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努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为切实解决创业者资金困难,我市加大扶持力度,在全省率先创新开展“无还本续贷”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与经办合作银行沟通,对正常经营的借款人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提前进行受理、调查、评审等相关业务,做到无缝对接,为创业者提供更大便利。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全市区域内互通式反担保确认以来,已有115名创业者顺利通过互通式担保确认,及时申请到了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为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00%贴息。今年以来,已为70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6489.8万元,为企业节省利息601.88万元。
聚焦重点创业群体,我市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提升创业群众政策获得感,让更多的创业者从中受益。各级创业贷款担保机构积极创新反担保举措,采取“自然人+贴息”模式,对集中商业圈、大型项目内的创业者以及信用村、信用户开展政策扶持,降低反担保人条件,采取成年子女、近亲属、有经济收入的自然人担保模式。
在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力度方面,我市率先在全省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符合创业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学士学位毕业生最高额度为40万元,研究生60万元,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员为100万元,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在加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创业扶持力度方面,鼓励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申请时,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沧州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以退役金偿还创业担保贷款承诺书》,可免除反担保制定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为切实解决县、市区域担保基金差异不均衡问题,实现担保基金充分利用,我市研究制定《沧州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切实解决部分县市因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扩大,达到放贷比上限,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无法得到政策扶持的问题。担保基金市级统筹按照“分级筹集、全市集中、分户管理、调剂使用”原则,将全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进行整合,实行全市统一集中、统一使用、统一调剂、统筹使用担保额度的管理模式。通过政策体系法治化、工作程序规范化、业务标准统一化建设,提高担保基金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在全市建立起创业担保贷款平衡发展的市级统筹制度。(记者 李倩 通讯员 陈永洪 刘彦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