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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父母“在岗培训”,检察官教你“依法带娃”

来源: 卢龙县检察院  
2023-05-19 14: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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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从2022年起,每年5月15日国家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进一步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帮助和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卢龙县人民检察院携手卢龙县幼儿园联合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100余名家长参加。

  活动中,未检干警先给在场的父母从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四方面,讲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用专业知识给家长们“补补课”。后又给大家播放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家庭教育宣传片《愿每一个孩子都在爱和陪伴中长大》,通过三个家庭、三个不一样的故事告诉家长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面对孩子应当如何管教、如何加强与孩子们的沟通等家长们提出的困惑,未检干警进行了耐心解答,为他们支招。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不仅关系到孩子的健康与成长,也关系到国家的未来与发展。检察机关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能够为家庭教育注入专业司法力量,提升家庭教育的“法治含金量”。卢龙检察将持续立足法律赋予的职责,助力家庭教育指导,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关键词:河北,卢龙责任编辑:张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