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人才评价激励作用,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结合县域实际,馆陶县人社局制定了《馆陶县促进民营企业职称工作若干措施》。
一、建立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和微信群,动态更新,加强服务,及时解答职称政策有关问题。
二、开辟民营企业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不限身份、不限岗位数量,积极评审申报,初级职称随报随办,在三个工作日办结;高、中级职称不设门槛、不设限制,申报人员符合基本条件即向省、市推荐申报。
三、建立民营企业人员职称评审“直通车”。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本科毕业满5年,可直接参评中级职称,本科毕业满10年,可直接参评高级职称。
四、注重职称评价实用性。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五、实行帮办代办制。该县人社局结合经济开发区、发改局等单位对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全程指导,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对非必需的辅助性证明材料应减尽减、应免尽免。
六、提供定制服务。对民营企业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因人而异进行专属服务,规划设计职称路径。定期聘请省、市化工、装备制造、轴承加工、商贸物流等领域的专家授课,指导民营企业人员开展课题研究、成果转化等科研活动。
七、打通高技能人才职称通道。高技能人才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后,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可直接聘用,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八、实行培优提升工程。鼓励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市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开阔视野,提升素质,增强技能和本领,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