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兴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关于建立白洋淀上游流域南拒马河定兴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座谈会。定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焦静,县自规局、县水利局等十七家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参加了本次会议。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履行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建立健全公益诉讼联席会议、日常联系沟通、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多项协作机制,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经验交流和技术协作、注重宣传引导等三个方面建立公益诉讼协作保障机制,推动构建部门间协同完整配套的工作体系,达到办理一件、影响一片、规范一类的办案效果。
《意见》的签订,为定兴县检察院与各行政机关建立起“桥梁纽带”,有助于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汇集了行政机关执法监管和检察公益诉讼的两方力量,推进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焦静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公益诉讼重要意义。本次“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重大部署,要认真落实县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护航美丽定兴建设。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以专项监督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共同促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三要扎实推进专项监督工作开展,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强化突出问题监督,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促使相关主体及时修复治理受损生态环境,主动适应新形势、认真研判新要求、努力解决新问题,努力办理一批办案程序规范、整改效果到位、社会反响良好的公益诉讼检察案件。
会上,定兴县检察院就继续深化落实省、市院“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进一步增强公益诉讼检察刚性,从专项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具体阐述,对专项监督下一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各行政机关表示,保护生态环境是义不容辞的职责,一定在专项监督中配合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为美丽定兴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下一步,定兴县检察院将继续凝齐心、聚合力,积极履职构筑美丽定兴建设的司法屏障,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责任,推动资源共享,促进制度落实。开展强有力的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监督质效,实现以“检察蓝”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庄严承诺。(通讯员 吴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