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安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杜某与吴某某原系同事,因工作中的琐事,双方发生争吵,并引发肢体冲突,吴某某将杜某打成重伤。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附带民事赔偿19万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某未履行民事赔偿义务,杜某向长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正在服刑,且吴某某系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无履行能力,执行法官曹政亮虽多方查找,却没有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一方面充分运用各种手段,线上线下查找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另一方面及时与被执行人家人取得联系,向他们释明法理,劝说代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家属虽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但也历数了被执行人入狱给他们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带来的重创,19万元的赔偿数额对他们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他们虽然想履行,却力不从心,希望执行法官能帮忙做申请人的工作,请其适当减少赔偿数额。执行法官通过实地走访了解了被执行人家庭状况,并找到申请人介绍了法院执行查证的情况,分析案件全案履行的实际困难,并转达了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想法。申请人杜某知悉对方诚恳态度后,终于解开了心结,同意协商解决,给矛盾化解带来了希望。最终,双方达成由吴某某家人代为一次性支付12万元赔偿款的执行和解协议。至此,该案顺利执结。该案自立案到执行完毕,仅仅用时二十三天,得到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长安法院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结合具体案情,寻找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和考虑被执行人实际困难中的平衡点,释法明理、沟通协调,努力实现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