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出台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中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补贴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雄安新区近日编制了《河北雄安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册(2023)》,帮助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知晓政策、享受政策,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梦想。
按照最新政策,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新招用新区三县户籍高校毕业生(不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人员,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的新区注册服务型企业可申请1000元/人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其他类型企业和参建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可申请500元/人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可以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每介绍一名新区三县户籍人员成功就业(在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企业5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与用人单位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
中小微企业(含社会组织)招用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部分贴息。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在职称评定、项目申请、荣誉申报时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档次,放宽职称评审条件。高校毕业生还可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可享受考研加分、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参加创业培训,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可得到资金支持,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申请获得一次性创业补贴,可申请获得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合伙创业的还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可申请获得最高130万元的企业担保贷款。
可在公共创业服务机构享受创业服务,获得咨询辅导、政策落实等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还会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困难毕业生可在毕业学年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还可获得就业援助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兜底安置。(记者 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