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8·15首个“全国生态日”,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活动主题,8月15日上午,黄骅市人民法院联合黄骅市人民检察院、渤海新区黄骅市司法局、南大港文化和旅游局在南大港湿地开展生态文明普法宣传活动。
八月的南大港湿地,阳光明媚,天远水阔,苇波荡漾,雁舞莺歌。如诗如画的环境中,干警向湿地游客发放了环保宣传手册、宣传单、绿色低碳生活倡议书等,现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典型案例,倡导大家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本次活动共向游客发放宣传资料160余份,接受游客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黄骅法院利用线上媒体扩大舆论声势,通过发布严惩破坏环境的典型案例9则,彰显了对生态环境的有力司法保障;在院内积极动员干警们转发保护生态环境文章链接,进一步增强群众对首个全国生态日的知晓力。
下一步,黄骅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同检察院、司法局及其他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常态化开展环境宣传,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用司法力量守护蓝天碧水净土,为全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