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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法院:内外齐发力实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突破

来源: 长城网  
2023-08-16 17: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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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县是革命老区、红色热土,也是生态肺城、旅游胜地。境内群山连绵、植被茂密、河湖湿地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56%,是太行山最绿的地方。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守护者,涉县法院聚焦服务大局、落实目标任务、激发内生动能、创新服务路径,全力服务和保障环太行山和环清漳河环境资源生态保护。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坚持内外齐发力,预防惩治相结合,有力有序推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实现辖区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美。

  对外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动保护。2023年5月,涉县法院与山西平顺、左权,河南林州、安阳等7家法院联合签署了《环太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协议》,建立健全跨区域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各地区执法办案业务交流和信息的互通共享,为共同保护太行山生态环境资源提供司法保障。7月与县水利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联合出台《涉县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聚焦河湖安全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法打击侵占河湖、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违法犯罪行为,处理好行政机关环境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关系,形成河湖安全保护的合力。8月11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与河南林州法院携手组织开展“生态与文明携手,和谐与法治同行”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共建天蓝、山绿、水清的美丽家园。

  对内加强对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犯罪惩治力度。通过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强化环境资源诉讼“制裁、治理一体明确”“预防为重、全面追责”的特点,依法准确适用诉讼程序,全面审理查明涉及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的行为、手段、造成的私益损失和公益损失范围及修复等内容,突出裁判结果的可执行性和生态修复的优益性,实现环境资源司法案件办理的法治化、专业化、现代化目标。2022年审理污染环境案件2件,对被告人向田地倾倒废机油行为判处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和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后被告人不服判决上诉,邯郸中院予以维持原判。2023年审理张某某、赵某某非法采矿案2件,对被告人均判处监禁型并处罚金;审理首例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二被告连带赔偿河道修复费用91770元。注重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示范作用,对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予以审查支持,准予强制执行裁定案件5件,积极融入环境治理、基层治理、社会治理。

  加大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制作司法护航绿水青山短视频、到湿地公园现场普法等方式,宣讲环境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条文背后的生态保护力度,强化绿色低碳的理念,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争当生态卫士,2023年共发布典型案例2件,制作宣传视频3期,发放宣传册500余份,开展普法宣传3次。

  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涉县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讲担当、强举措、重创新,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生活富裕、生态优美的期盼,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以高质量现代化的司法服务为辖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涉县,法院责任编辑:张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