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并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石家庄市人社局相关业务咨询电话也将取消,办理档案转递业务的,可以直接向接收单位或者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咨询。
取消报到证: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非师范类省属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来冀就业报到国外(含港、澳、台)留学生就业报到证、《石家庄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并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
随着就业报到证的取消,其相关业务不再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9636008不再设置,予以取消。
档案转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规定,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按照现规定,毕业生档案按照上述方式直接转递到用人单位或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原来需经石家庄市人社局集中整理后再分转的业务予以取消,其档案转递咨询电话0311-89636009不再设置,予以取消。关于毕业生档案转递业务,请向档案接收单位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