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促进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8月29日,京津冀三地民政部门召开2023年养老协同专题工作组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养老协同专题工作组工作机制运行规则》《京津冀养老协同专题工作组办公室组建方案及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行动方案》《关于推进京津冀养老政策协同的若干措施》《京津冀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协同工作方案》。
京津冀民政部门深入推进京津冀养老协同发展工作机制,主要由三个层面组成,即主要领导层面、分管领导层面和三地负责养老服务工作的具体部门。
主要领导层面的京津冀养老协同专题工作组组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研究推进京津冀养老协同发展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互访考察,原则上每年各实地考察1次, 加强省市间对接交流和学习互鉴,深化全方位合作。
分管领导层面的京津冀养老服务分管领导联席会,原则上每年不低于2次,主要负责协调推进跨区域养老协同重大项目和事项落地;研究共同推进的养老协同发展规划计划、年度重点任务等。
京津冀三地养老工作部门要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并负责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工作办公室及养老协同专题工作组,落实工作要求和任务,聚焦重点事项,推动落实三地养老协同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协调具体任务落地实施。加强省市部门间对接交流,协调重点工作落实。了解发现工作难点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措施。
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一环。近年来,京津冀三地民政部门坚持联席会议机制,着力加强沟通配合,推动信息开放共享,集中宣介优质服务资源和潜力项目,协同发展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质量上已取得阶段性的发展成果。京津冀养老协同专题工作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标志着三地养老协同发展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健全,京津冀养老协同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下一步,京津冀民政部门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平衡发展,持续完善养老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发挥协同推进优势。坚持“同质同标”要求,围绕项目协同、政策协同、人才协同、医养协同、区域协同、行业协同等6个方面,充分利用建立养老协同专题工作组的良好契机,着力推动京津冀区域优势互补,既补各自短板,又锻造共同长板。加快推动京津养老项目向河北具备条件的地区延伸布局,共同推动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协同一体化更高质量、更加健康、更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