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今天是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日,河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简称“省国动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近颁布的《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进行解读,该《规定》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
2023年以来,省国动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立足全省人防工程建设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着力推进修订《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努力提升国防动员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8月28日,《规定》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9月3日以省政府令形式予以公布。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规定》修订以优化防护布局、提升防护效能,简化审批程序、减少自由裁量为目标,调整了防空地下室配建面积计算方法。改变原来以建筑层高和基础埋深为条件,只以地上总建筑面积为计算基数,同一类别城市按照同一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今后,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更加简单,行政审批更加便捷。企业在土地招拍挂阶段,便能核算出防空地下室的配建规模和投资,有助于在更短时间内完成项目报批,节省了时间成本,促进了政企双赢,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此外,《规定》修订充分考虑防空地下室建设的掩蔽效率和投入产出效益,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细化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情形,设定了“2000平方米”易地建设审批临界限值。今后,小于“2000平方米”的防空地下室经批准可以通过缴纳易地建设费的形式履行建设义务,增强了易地建设条件的刚性约束,压缩了自由裁量空间。同时将面积较小的由建设改为缴费履行义务,促进了地下空间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规定》修订积极适应国家和省“放管服”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对有关行政主体进行了修改,对做好平战功能转换、设置人民防空标识标牌、使用前签订合同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修订《规定》是省国动办2022年完成《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修正后,取得的又一重要立法成果,对依法依规推进我省防空地下室建设,提升城市综合防护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有力推动我省国防动员建设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河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赵运涛接受媒体采访
记者了解到,2022年以来,省国动办大力推进国防动员法治建设,先后修订地方性法规1部、省政府规章1部、规范性文件1件、管理制度43项。
“我们将全面落实好新规定,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更加集约节约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助力提升城市综合防护能力,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奋力推进新时代国防动员高质量发展。”河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赵运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