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才政策制度上,赋予雄安新区更多自主权
在人才培育平台上,支持雄安新区提升建设水平
在人才引进服务上,给予雄安新区制度化专项支持
日前,河北省人社厅出台了支持雄安新区人才工作的15条政策措施,从人才政策制度、人才培育平台、人才引进服务3个领域认真落实人才强冀战略,全力支持雄安新区人才工作创新发展。
“这15条政策措施,是自雄安新区设立以来,人社部门出台的首个人才工作方面的支持性政策文件,服务雄安新区成为新时代创新高地和创业热土。”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人才政策制度上,赋予雄安新区更多自主权。河北省将授权雄安新区自主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授权雄安新区开展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评审,授权雄安新区对在外省市取得的中级、高级职称实行自主认定,在现行政策规定基础上可适当提高雄安新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中级、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同时,向雄安新区下放技工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审批权限,探索试行京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级评估结果互认,支持雄安新区深化薪酬制度改革。
在人才培育平台上,支持雄安新区提升建设水平。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北省将优先支持雄安新区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
此外,依托河北省技师学院和雄安新区兴达技工学校,建设京津冀技工教育联盟。支持雄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在人才引进服务上,给予雄安新区制度化专项支持。一方面,河北省定期编制发布年度雄安新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支持雄安新区事业单位采取选聘方式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另一方面,加强京雄两地职业技能培训交流合作,定期举办雄安新区人才智力交流大会、雄安新区大型人力资源招聘大会等,设置雄安新区人事考试专区。(记者 解楚楚 通讯员 张祥庆)